吴志攀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人物介绍
系统摘要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当前职务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履历摘要
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198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 曾任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并曾兼任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的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已出版《金融法概论》《国际金融法》等专著,曾任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参与证券法起草工作,2020年起任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高级咨询专家。兼任蓝色光标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国航、民生银行、中国石油、中孚实业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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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简历来源 1
吴志攀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出生,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5月至今任平安银行独立董事。吴志攀先生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78年至1988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88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大学,历任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副校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并曾兼任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吴志攀教授的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已出版《金融法概论》《国际金融法》等专著,曾任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参与证券法起草工作,2020年起任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高级咨询专家。兼任蓝色光标及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国航、民生银行、中国石油、中孚实业及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