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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洪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人物介绍
系统摘要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当前职务
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履历摘要
曾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纪检委员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获评湖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专家,兼任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创始)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及博士点首位博士生导师和创始人之一,入选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全省法学教育十位代表人物”,
近期变动 1
原始简历来源 1
Network Profile
博士
刘大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其它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法学博士、博士后,二级教授(目前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最高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纪检委员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专家,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创始)会长,湖北省行为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法经济学科博士点首位博士生导师和创始人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入选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荐宣传的“全省法学教育十位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