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
刘剑文先生,出生于1959年5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兼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并兼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人物介绍
系统摘要
刘剑文先生,出生于1959年5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兼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并兼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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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简历来源 1
刘剑文先生,出生于1959年5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1986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辽宁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兼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并兼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